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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房地产改革“十七招”出炉 将带来什么改变?

作者: 管理员 来源:上虞房产网 时间: 2016-09-02 12:55:28 提交:本站

绍兴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终于“放大招”了。

日前,绍兴市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方案出炉,为了完成“坚持促进需求、消化库存和稳定价格相结合,坚持去库存和调结构相结合,坚持优化存量和 引导增量相结合,逐步化解区域性、结构性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本次方案共推出了17项举措,其中多项利民措施值得百姓关 注。

据悉,此次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是:

通过改革,2017年在售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保持在10~16个月的合理水平。鼓励房地产企业兼并重组、优胜劣汰。到2020年,强企名企市场份 额达到75%以上,产业集聚发展能力明显提升;建立完善的土地供应、开发经营、财税金融、统计监测等房地产政策制度,房地产投资、商品房销售和商品住宅价 格保持基本稳定。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共推出了17项相关举措。分别为:

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购房需求,鼓励新市民购房和农民进城购房,消化非住宅商品房库存,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政策,全面建立商品房 供地与库存、价格挂钩办法,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加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发展跨界地产,提升产业水平,发展总部经济,推动兼并重组,落实减负政策,完善 土地供应制度,完善开发经营制度,完善财税信贷制度,完善统计监测制度。

根据公布的改革方案,其中有多项利民措施值得百姓关注,大家不妨看看,虽然相关细则尚未公布,但毕竟事关百姓买房。例如:

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新开工实物安置项目,棚改货币化安置率原则上达到60%以上。将城镇危险住宅房屋改造、重点镇棚户区改造纳 入棚改政策支持范围。创新“房票”、团购等方式,引导购买库存商品住房。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棚改货币化安置优惠政 策。

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购房需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合理确定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进一步满足群众购买首套和改善型普通住房的信贷需求。加大引进人才购房、租房补贴力度,切实落实国家有关外资准入和外籍机构、个人购房规定。

鼓励新市民购房和农民进城购房:全面取消购房落户条件限制,放宽各区、县(市)、市直各开发区购房落户关于建筑面积、资金额度的要求。银行业金融机 构要完善收入认定、审贷流程、还款方式等制度安排,支持稳定就业、具有相应支付能力的新市民购买商品住房。推进农村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改 革,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挂钩,积极为农民进城购房创造条件。

消化非住宅商品房库存:非住宅商品房存量过高的区、县(市)、市直各开发区,要统筹规划布局,强化用地供应管控,实现主动减量。加大对单位、个人购 买非住宅商品房的信贷支持力度,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对空置待售的非住宅商品房,允许房地产企业实行整体用途转换,涉及土地用途改变的,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政策: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规模,全市年归集公积金43亿元以上。全面落实住房公积金全国缴存互认和异地贷款政策,继续推进“公 转商”贴息贷款政策,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每年稳定实现住房消费50亿元以上。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

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建立完善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积极发展住房租赁业,鼓励社会力量购买库存商品房开展规模化、专业化出租经营,鼓励房地产企 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房地产企业长期持有部分房源用于出租,鼓励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长租业务。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展住房租赁企业化经营试 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