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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绍兴市公积金中心推出五项便民新举措

作者: 管理员 来源:上虞房产网 时间: 2016-10-08 10:43:39 提交:本站

从10月8日起,市公积金中心将全面推行五项便民惠民新举措,具体包括:

举措一:所有审批事项“一事最多跑一次”。鼓励缴存单位经办人通过网上业务直接办理业务。缴存单位和职工来窗口办理的,缴存登记、提取、变更等业务项目,做到业务受理窗口即时办结;申请公积金贷款,在窗口一次性办结,中心通过短信平台通知审批信息,缴存职工直接赴相关银行办理后续抵押和放款手续,不需重复上门办理。

解读:为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让职工“一事最多跑一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推出系列便民惠民政策,包括鼓励通过网络直接办理业务、窗口一次性办结等。其中最大的亮点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在中心窗口一次性办理完毕,审批通过后公积金中心通过短信自动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直接携带相关材料到受托银行办理后续抵押和放款手续,不用再到公积金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审定通知书》。这项政策减少了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需再次到公积金中心业务窗口审批表,再到银行办理的环节,让办事流程更简便、更方便、更快捷。

举措二:提取实行“承诺制”。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对公积金提取实行承诺制,取消单位预审环节。职工提取本人公积金,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到中心窗口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进行申请即可。不再需要提供单位签章的提取申请材料。

解读:此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出具由单位签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提取公积金需先到单位说明情况,由单位预审,若遇上职工离职、公司倒闭等情况,职工往往不能顺利通过单位预审环节,进而给提取公积金带来阻碍。从10月8日以后,职工提取本人公积金,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到中心窗口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进行申请即可。此项举措为浙江省内首家执行,将为职工提取公积金带来极大的便利。

举措三:两项提取试行“零材料”。针对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申请购房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每年还贷提取两项提取业务实行“零材料”办理。职工持本人身份证直接到中心窗口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即可现场办结。

解读: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公积金办理业务都实现“零材料”提取。此次推出的是两项提取业务可“零材料”办理:1、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申请购房提取;2、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每年还贷提取。中心目前正在加快推进部门信息联网,之后将推出更多的“零材料”提取事项,凡是可以通过相关部门获取信息进行联网审核的,就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即可。

举措四:单位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制。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的单位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只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申请表》,申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用再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其他材料。

解读:为简化企业登记设立流程,我省全面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由工商、质检、税务三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实行“一照一码”登记的单位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只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申请表》,申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用再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材料。

举措五:全面推行综合服务“八大渠道”。 完善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行12329服务热线、短信、微信、微博、手机APP、网站、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终端等八大服务渠道。

解读: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信息化水平,提升服务品质,为全市缴存职工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查询服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推行包括微信、微博、12329服务热线在内的“八大渠道”服务。缴存职工将可以通过“八大渠道”,即时掌握我市公积金政策最新公告通知和我市公积金中心的政务动态、了解公积金的各项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