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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环保局联合开展蜂窝煤专项检查

作者: 管理员 来源:上虞房产网 时间: 2017-07-21 15:38:38 提交:本站

7月18日,区环保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百官街道、曹娥街道等部门、单位联合行动,分两组开展蜂窝煤专项检查。

  检查小组分别对10家蜂窝煤生产、销售企业和凤鸣路、市民大道、江扬路40多家餐饮经营单位进行突击检查,要求生产、销售和使用蜂窝煤的单位和个人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蜂窝煤的行为。

  本次检查发现,相比之前蜂窝煤生产销售使用情况已有较大改善,但仍有2家蜂窝煤生产单位在继续生产,有15家小型快餐店还在使用蜂窝煤。检查人员表示,对继续生产蜂窝煤的单位将进行严厉查处,继续使用蜂窝煤的,如再次发现将暂扣蜂窝煤炉或处以5000—20000元的罚款。

  据介绍,4月初,我区成立蜂窝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5月正式发布《关于印发<上虞区蜂窝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将烟花爆竹“双禁区”划定为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固硫蜂窝型煤区域,全面启动蜂窝煤整治工作,要求自6月15日起,城区主要区域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蜂窝煤。

  前期,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对全区整治范围内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蜂窝煤和蜂窝煤炉的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开展了全面摸底调查,共摸排出固硫蜂窝型煤单位483户,其中生产单位5家,销售单位5家,使用(个人)473家。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采取专项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进行整治。6月初开展为期3天的专项检查,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461份、宣传资料4000余份。6月下旬又对全区10家生产、销售蜂窝煤的单位进行了突击检查。

  据了解,本次蜂窝煤专项整治工作旨在实现上虞城区主要区域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蜂窝煤,从而优化城市形象,提升空气质量,减少安全隐患,改善市民生活条件。